为印刷协会的鼓与呼叫好
为印刷协会的鼓与呼叫好
又有人提出书价虚高了,记得上次是2006年5月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全面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
由于是鲁迅先生之子、全国政协委员周海婴,由于是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由于他采用了自曝“家丑”这种极端的无奈呼吁,我们可以相信书价虚高问题已经进入了国家政策的讨论层面,我们甚至可以想象书价虚高的解决进程已经进入快车道。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书人,我自然非常期待问题能够得到解决,但作为深刻了解中国印刷产业现状的媒体人,我又不得不为书刊印刷企业的生存状况担忧不已。
由于出版社属于事业单位,个人不允许开办,同时每年制定的书号数目有限……也就是说,书刊在付印之前就是一种垄断资源,这也就决定了所有处于“正常经济人”角色的出版社都必须保证每本书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一个简单的算法就是,书籍商品销量越多越好,单本书成本越低越好。
如果国家对书籍价格提出指导价、政策价(很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市场垄断者出版社为了维持高利润,就必须向商品加工者——书刊印刷企业继续压低工价。本来就企业数量过饱和的书刊印刷行业,面对客户的苛刻要求,又怎容得一丝挣扎?我想到采访一家出版社负责人时,问如何看待印刷企业增值税税则变化问题,他的回答很简单:不给17%,那就找17%的去。
再说说盗版书,扫黄打非的严打对象永远是书刊印刷企业,捣毁某某窝点,销毁多少非法出版物……但难道就没有法律去约束那些用更高工价吸引书刊印刷企业印刷的非法出版方吗?难道就一定要对本来已经处于水生火热之中的书刊印刷企业更加苛刻吗?
对于书刊印刷企业,问题根源在于“角色”的尴尬。从印刷企业增值税税则问题中,我们发现印刷企业一直对自己究竟是“委托加工商”还是“服务提供商”无法明晰,当然,这个问题正并非是能由印刷企业完全作答,商业企业定位的印刷企业服务的对象却是事业单位定位的出版社。
想起了采访东京机械TKS时,负责人向我介绍了日本印刷企业的新变化:不再有专门的书刊报纸印刷企业,生产能力复合型的大型印刷企业将出版、商业、包装等印刷类型统统囊括,这样,某一个业务领域的不景气并不会对印刷业务造成致命的威胁,而对于工价不合理的业务,印刷企业可以轻轻地说一句:“不!”
对于中国印刷企业,那将是多么畅快的明天!
转载自: 科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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